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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8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

关于申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0070

各院(系):

    为更好地实施通识教育,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设置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意见》(下称《意见》,(附件1)),采取遴选立项、期满验收、定期复评、不断更新的方法进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并已于2008年启动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通识教育理念。

 2.学校鼓励经验丰富的高水平师资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经验的、曾经开设过相关课程且教学效果好的讲师也可以申报。

 3.课程应归属于《意见》中的某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设置领域。

 4.课程是零起点的(不设先修课),可以限定授课对象。

 5.课程开设时间不应晚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每学期至少开课一次。

 6.已经有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且尚未验收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再申报新课程。

7.从已立项课程的学科分布来看,哲学、历史、艺术、经管、宪政、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通识等方面的课程尤显不足。而从课程类型来看,经典阅读类课程严重缺乏。请在上述领域学有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

8.申报教师可学习、借鉴国内外部分高校广受欢迎的通识课程内容及形式,开设相近课程,如哈佛大学的“正义”、“幸福”或“积极心理学”等;复旦大学的 “中国现代文学名著选讲”、“西学经典:论美国的民主”、“历史上的中国与世界”、“力学世界”等;也可对我校部分曾开设过的通选课程进行改革,如“西方当代文艺思潮”、“中国现代史专题研究”、“中国古代史”、“晚清帝制中国”、“科学前沿与哲学”、“中国古代政治、社会与礼仪”、“中国当代文学”等。

    二、课程类别

    根据《意见》的要求,我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共分为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数学或逻辑学四类,具体内容或未尽事宜请参阅《意见》。

    三、立项程序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立项自本次开始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课程负责人到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网站http://202.120.35.20/ppa/ProgramApplyIndex.aspx)填写《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参见附件2,以网上生成的为准)

    2.填写申报表后,如未定稿请先选择“保存”,不要“提交”。一旦提交后教师本人将无法再修改。确因不慎提交但需要修改的,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3.申报表提交后可以打印出纸质表格,经院系审核签章后,由院系教务办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截至日期为1126日。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程。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示。

5.学校资助每门立项课程2万元建设费(已获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学校不再重复投入建设费)。课程在开设两个周期后可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可享有相当于上海市精品课程的待遇。

四、鼓励课程深度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通识核心课程质量,满足学生对通识核心课程“深度学习”的渴求,学校鼓励已获立项建设且开课效果好的课程(2学分课程)在“经典阅读、小组讨论、课外实践”等教学环节上进行深度挖掘,并相应增加1个课外学分。新申请立项的课程也可在课程框架设计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直接按照3学分课程进行建设。对于已立项课程拟进行深度建设的教师,请填写附件3,学校统一进行审批。

 

  联系人:杨西强

    话:34206481*25

  E-mail: yangxiqiang@sjtu.edu.cn

  地 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1

 

                                     教务处

                            20101028

 

附件:

1[DOC格式]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设置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意见附件

2[DOC格式]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

3.  [DOC格式]通识核心课程深度建设申请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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