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18级本科生跨专业类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未受过退学警告;
(3)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
(4)辅修专业开设院系制定的其它条件(附件1)。
二、 报名流程
由同学自行通过教学信息服务网(http://i.sjtu.edu.cn)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
1. 报名方式
报名分两轮:
第一轮,学生自行对照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可选辅修专业范围内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
第二轮,开放第一轮报名审核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辅修专业,未被第一轮录取或因报名人数太少而取消辅修专业开设的第一轮报名同学,如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第二轮报名。
2. 报名时间
第一轮:2019年11月19日8:30—11月22日13:30;
第二轮:2019年11月26日13:30—11月29日8:30。
三、录取原则
第一轮报名截止后,系统筛选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学生的主修专业核心课程学积分(核心课程范围及计算公式详见2019年学生手册)进行排名,并根据跨学科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二轮按“先选先得”的原则录取,第二轮报名截止后,在符合条件的第二轮报名学生范围内,系统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同学们被辅修专业录取后,中途不得变更专业,不得无故退出,请提前了解辅修各专业培养计划(附件3),结合各自的兴趣理性选择。
四、学费标准
同学们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应按照每学期辅修课程选课学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学校相关网站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方式详见每学期发布的缴费通知。2018级起收费标准或将有所调整,调整方案另行通知。
五、辅修课程学分认定
同学们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分同时计入主修个性化学分中。
六、辅修专业修读年限
同学们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要求而未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者,不再具有攻读辅修专业资格。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办法出台后我校会正式发布《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2018级辅修专业设置、招生对象及要求
附件2:辅修专业报名操作说明
附件3:2018级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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