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2010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0〕036号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0〕35号)精神,为促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学校将组织开展“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历年来,凡获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附件一)和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称号的课程(附件二)均可参与申报,学校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立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积极参与申报。
2.申报事项:请各申报课程按照市教委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三),认真填写《2010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四),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填写后的申报表的纸质文档盖上院(系)公章后,交闵行新行政楼B323室,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mli@sjtu.edu.cn。联系电话:34206426-802。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向市教委推荐的课程,评选结果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
4.学校将给予“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与校“精品课程”相同的经费待遇。
附件一:校精品课程清单
附件二:校一类课程清单
附件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通知
附件四:2010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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